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17个机构
一、正县级3个
政治部
执行局(执行庭)
纪检组
二、副县级14个
办公室
立案庭
刑事审判第一庭
刑事审判第二庭
民事审判第一庭
民事审判第二庭
民事审判第三庭
行政审判庭(市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审判监督庭
研究室
法警支队
司法技术处
书记员室
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