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深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扎实开展主题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4-29 】 【选择字号:

关于在深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

扎实开展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委各部门,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党(工)委、党组,省属驻酒有关单位党委:

为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就开展主题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真开展“优秀党课评比”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所在党支部、分管或联系部门单位、基层党建联系点讲一堂党课,以上率下,带动各级全覆盖地讲好党课。市县党校要整体联动,于5月底前主动深入部门单位及基层讲好党课。在此基础上,逐级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党员干部党课讲稿进行筛选评比。肃北县、阿克塞县要筛选5名左右的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5名左右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2名左右的乡镇党委书记、3名左右的村和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书记或党员讲稿参与全市的集中评比,其他县市区要各筛选5名左右的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部门单位党员干部、乡镇党委书记、村和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书记或党员讲稿参与全市的集中评比。每个市直部门及驻酒单位党委要筛选2篇左右的党课讲稿参与全市的集中评比。参与全市集中评比的,要于610日前将党课讲稿及PPT课件报市委组织部,评比结果在全市通报,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开。

2、认真开展“党规党纪测试”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党委要围绕“学党章、知党规、守党纪”,采取集中测试、分散测试、网上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全覆盖地参与“党规党纪测试”。各党委(党组)要区分测试对象实际,分类设定测试卷,不搞“一张卷子”、“一刀切”。在完成规定测试的同时,要采取知识竞赛、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党员掌握党章党规党纪情况进行检验。测试成绩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测试成绩整体偏低的党组织及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个别约谈,限期进行整改补课,切实增强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将“党规党纪测试”与廉政教育培训相结合,做到测试与培训同步进行、同步检验。

3、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建党95周年,组织党员和新发展党员赴铁人纪念馆、红西路军安西战役纪念馆等邻近和当地各类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缅怀先烈、入党宣誓及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始终自觉践行入党誓词,继承优良传统,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升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荣誉感,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各党委要认真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各项制度,严把发展党员审查、培训、政审、考察、审批关,从严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各党委(党组)要对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等现象的发生。

4、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在七一期间,依托各类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分批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听现身说法、学习警示教育读本、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等方式,充分发挥活动的警示、警醒、警惕、警戒作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严防侥幸心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切实做好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在七一期间主动邀请纪检、检察、党校等部门干部和讲师,为基层党员上一堂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进一步筑牢党员的遵规守纪观念。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全覆盖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2016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