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酒泉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3-28 】 【选择字号:

 

 

 

 

 

酒办发〔201150

 

 

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共酒泉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直机关各部门:

《中共酒泉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批准,现予印发。

 

      

 

 201146   

 

 

 

中共酒泉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共酒泉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为市委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全市农村改革发展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全市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推动三农工作当好助手。

(二)组织协调市直农口部门、涉农部门的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全市农村工作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为全市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服务。

(三)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三农工作的新经验,发现三农工作的新问题,研究提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等发展战略;牵头制定相关规划和意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五)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

(六)配合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

(七)参与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市级社团组织的业务指导。

(八)承办市委和省委农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行政管理,承办文秘、机要、档案、会务以及机关党务、信访接待、对外宣传、人事劳资、财务资产、机关后勤、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规章制度;负责落实办务会议决定和领导交办事项;负责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采集报送重要信息,编发相关刊物;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及三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二)调研督查科

负责拟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建议,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思路、目标和措施;起草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文件、文稿和市委领导同志讲话稿;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和总结三农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负责相关政策、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涉及三农的市级社团组织的业务指导。

(三)新农村建设科

负责组织全市农村小康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建议,编制规划和方案,落实工作任务;负责小康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审查论证、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协调组织小康和新农村建设成员单位落实行业建设任务;承担全市小康和新农村建设业务指标的统计分析和监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略。

四、附则

本规定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